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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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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时间: 2024-05-03 23:48:36 |   作者: 打标自动化定制

  • 机型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持有待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75,741,744.96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32.35%,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174,109.83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公司一直基于谨慎性原则和资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对存货的市场需求、存储质量等进行评估,以确保存货的有效使用。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和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拟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和商誉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合计74,567,635.13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0.30%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75,741,744.96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48,096.33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另外的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0,298,271.01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8.00%(取绝对值计算,以下同),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明细见下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和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实物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明显地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依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明显地增加,本公司依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说明某项金融实物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实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无论是不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合计6,471,874.76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3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公司一直基于谨慎性原则和资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对存货的市场需求、存储质量等做评估,以确保存货的有效使用。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拟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合计3,826,396.25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69%。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总利润10,298,271.01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2,545.77元,并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3年,公司未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9,620,724.34元。公司根据经营规划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战略性业务投资需求,以拓展公司业务及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在公司2023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分红(含回购金额)合计0.98亿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近20年,行业地位突出,在多年非标设备研发及行业应用经验积淀中,总结并形成了运动控制、人工智能、机器人软件算法等平台化模块,以及射频、声学、电学、光学等各项功能技术模块。公司基于技术同心圆战略,利用平台化、模块化技术,采用“积木式搭建”方式,实现快速交付、快速迭代、高效低成本的研发与生产,进而在行业应用领域、客户开拓及新产品开发方面形成较强的延展性和竞争力,并开发了自动化测试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工业机器人和整线自动化设备,以及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多类型、多型号产品系列。同时通过外延并购方式推进落实公司在半导体晶圆与封测设备领域的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5.60%,主要是消费电子行业市场持续疲软的影响,下游客户需求有所下降,致使公司收入下滑。

  消费电子领域:受下游需求疲软影响,客户部分设备订单需求有所调整。但下游众多知名客户在新一代移动智能终端、VR/AR/XR等新品的持续推出,扩展了对公司设备的需求和应用场景;同时,公司持续研发投入,持续拓展加强光学和视觉检测能力,特别是核心部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玻璃盖板、曲面玻璃AOI测试设备的推出,如3C玻璃系列AOI产品已获客户认可并量产,产品可实现进口替代,将进一步拉升业务增长点。

  大数据云服务领域:随着以ChatGPT为代表的新兴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突破性革新,“元宇宙”、大数据、物联网等应用需求的持续推广,大数据云服务和算力相关终端设备的更新换代及新增需求增长迅速,在该领域内公司已实现全球知名客户的全覆盖,并为进一步服务全球客户,公司已完成在中国台湾地区、越南、墨西哥、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业务布局;墨西哥已实现小批量生产。本期公司在大数据云服务领域的设备销售收入占比公司营业收入20.91%。

  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围绕大客户业务发展持续挖掘需求,业务方面,产品基本覆盖EV、智能驾驶、智能座舱等领域。客户方面,公司初步完成车载屏、4D毫米波雷达、传感器和EV等产品类市场布局,与汽车零部件头部企业如T客户、BYD、法雷奥、Behr-Hella、赛恩领动、轩辕智驾等展开业务合作。交付方面,公司成功交付了兼容3款10-12英寸车载显示屏的自动组装与测试生产线,业内首条具备高度自动化生产能力的4D成像雷达全自动产线D成像雷达的规模化量产,以及红外摄像头EOL+综合测试台设备等。同时公司首次获得了海外客户布鲁萨的OBC产品订单,迈出来了汽车电子设备出海第一步。产品与技术方面:公司开展标准平台的研发,引入高端人才,成立专项技术团队,目前已完成样机的研发生产。并不断对现有产品进行迭代升级和技术创新,减少工程资源投入,缩短设计周期,提高整体交付。

  半导体设备及被动元器件领域:本期公司在半导体领域仍以持续的研发投入为主,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针对半导体前后道制程相关环节,推出多套解决方案,并持续向更多生产环节进行设备和解决方案拓展及布局;半导体测试设备完成样品研发及验证,完成覆盖半导体12英寸的超高精密四轴系统设计能力建设,实现亚微米级别精度突破。同时,通过外延并购完成子公司博捷芯的收购,在半导体切割设备领域实现布局,已拥有较成熟的半导体切割技术,成功研发多款4-6寸、8-12寸及12寸等多款划片机设备,已通过下游客户测试认证,并进入市场突破阶段。

  被动元器件领域方面,公司已有量产设备对标国际同行,可实现进口替代,突破进口高端设备中的关键技术,目前公司已覆盖超过50%价值量的MLCC核心制程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全面覆盖国内头部元器件厂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高精度被动元器件的国产化,协助国内行业实现高精度被动元器件“卡脖子”问题的解决。

  同时公司不断加大投入研发,向上游更尖端、更精密的被动元器件领域进军,突破进口高端设备中的关键技术,并发布了多款在国内具有行业领先性的设备。如六面机方面,基于深度学习的一体电感2D+3DAI六面外观检测设备,实现了元器件高精度尺寸、共面度测量,运用3D成像技术解决立体特征缺陷(凸起、凹陷等)2D视觉检测难点。0201电容(英制)13000pcs/min高速AI六面外观检测设备实现了批量推广,将分选效率提升30%。测包机方面,成为国内客户唯一一家搭载AI技术的0201电感测包机成功批量导入的设备供应商。八轨高速测试机方面,最高速度可到达20000pcs/min,并已取得国内客户的认可,开始批量推向市场。第二代技术叠层机,在高容超微领域,产品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并实现产品化,推进公司MLCC设备产线化发展,满足市场高端产品增产需求,持续创造产品商业价值。

  精度、速度、稳定性是工业智能装备自动化产品性能的关键指标,而这些关键指标是建立在精密机械设计、精密运动控制、机器视觉、核心算法完善的测试技术基础之上。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深度挖掘,公司在工业自动化运动控制关键领域获得多项技术突破,掌握精密运动控制、驱动技术,拥有自主研发的软硬件平台,并掌握相关的核心算法。公司通过将伺服驱动技术、运动控制技术集成在底层系统当中,形成一体化设计,极大地降低系统复杂性,有效减少设备硬件空间,增强设备控制的稳定性和易扩展能力,并且实现了高精度设备的驱动控制技术,提升运动控制的整体性能。

  基于以上平台模块技术的积累,结合公司在射频、声学、电学、光学等各项功能技术模块方面形成的自主研发的工艺及技术,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部件,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在多行业领域内为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需求的高精、高速、高稳定性的工业自动化装备。随着下业对个性定制化需求不断提升,公司顺应行业发展的方向及机遇,通过开发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向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和自动化组装一站式解决方案,实现单站设备向多站联线设备、大型整线设备逐步升级演进。

  在移动通信技术高速发展的推动下,移动终端作为电子工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用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移动终端向智能化、集约化发展的趋势日渐明显,使其成为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近年来除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外,智能手表、VR/AR等智能可穿戴电子产品也逐步切入人们的生活,相关产品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

  一方面,公司基于已有的射频、声学、电学测试技术优势,持续为下游客户各产品线的持续更新及生产提供相关自动化设备,夯实公司的基本盘业务;同时,进一步延伸光学检测领域的应用,并推出了核心部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玻璃盖板和外观缺陷AOI检测设备,产品可实现进口替代,以进一步拉升业务增长点。

  另一方面,针对VR/AR/XR等新一代消费电子流行设备,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射频、声学、电学、光学、FPC柔板、人眼安全等测试设备。其中,在柔板FPC测试领域,公司针对更高标准的柔板精细线路、微小孔、微小PAD、大尺寸拼板等特点,成功研发出了对位精度更高、测试尺寸更大的通用微针全自动测试机,为可穿戴设备核心部件及整机测试积累关键技术。此外,公司重点突破光学测试关键零部件和设备的研发,突破AR/VR光机/屏幕检测核心部件在关键指标上,超越行业龙头,打造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VR/AR设备一站式整体测试线,对接该领域内的各大知名全球品牌厂商,大幅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

  得益于人工智能、“东数西算”、元宇宙行业发展、物联网及客观环境导致居家办公的影响,共享协作、备份提供以及长时间存储数据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服务器、存储器等大数据云服务相关设备也迎来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随着存储需求的不断提升,市场将保持长期稳定增长,并以2-3年为一周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在大数据及云服务设备层面,公司已实现从模组到整机全工段的测试能力布局。除了传统的ICT/FCT技术,公司通过持续深度研发测试技术,成功开发了BSI和ICTInline等硬板测试系统,进一步奠定了行业领先的地位;推出服务器主板自动化组装测试一站式高端解决方案,面向全球及国内知名服务器厂商全面供货,包括戴尔、亚马逊、微软、英伟达、思科等国际知名厂商,以及紫光、浪潮、阿里巴巴、腾讯等国内头部厂商。同时,为了更好响应客户诉求,公司在墨西哥、越南、印度、美国等地建立海外工厂,成为走向国际的中国电性能测试厂家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及云服务测试相关设备业务收入占公司营收占比约20.91%。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变革和发展,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联网化程度不断提高。ADAS系统、显示系统、电池系统、电驱系统和电控系统等都需要使用大量的PCB板来承载各种电子元器件,PCB的使用面积增加至少3倍。同时,车载大屏、车载摄像头、毫米波雷达等智能硬件持续放量,增长迅猛,带动射频、视觉AOI方面检测需求,以上两方面原因带动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测试设备和组装设备需求的扩张。

  除此之外,在产品形态上,公司也在推进自动化测试设备和组装设备的技术升级,融合多种测试、检测能力,由单站设备向多站连线设备和大型线体设备延伸,提升设备价值量,强化公司差异化竞争能力。当前,公司已实现多款应用于新能源车电子、消费电子测试机组装的自动化线体设备,实现单线价值量突破千万级。

  在半导体产业东移、国产化、扩产的大趋势下,国内大型封测厂商历年资本开支呈现上升趋势。据前瞻经济学人相关数据显示,未来几年我国半导体设备行业仍将保持高速增长,保守预计2022-2027年,我国半导体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在15%左右的复合增长率稳步提升,到2027年,中国半导体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685亿美元。

  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针对半导体前后道制程相关环节,推出多套解决方案。其中,公司正在开展集成电路测试设备(ATE测试机)的研发工作,该产品广泛应用于数字、模拟及混合集成电路的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检验验证等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多个关键生产制造环节。在半导体切割设备领域实现布局,下游客户覆盖晶圆、封测、LED等相关厂家,并通过公司技术中心的赋能,在划片机上通过视觉算法验证、光学改善,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将继续推进半导体划片机设备精益生产和市场突破相关工作。

  经过近8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已在以超高精度MLCC为代表的被动元器件检测领域实现设备量产,设备效率、精度、一致性达到国内领先,并对标日韩等国外龙头企业,实现了相关设备的进口替代,产品全面覆盖国内头部MLCC厂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高精度被动元器件的国产化,协助国内行业实现高精度被动元器件“卡脖子”问题的解决。目前,相关设备已累计实现营收规模约4.5亿。

  公司正持续完善并布局硬核科技,不断加大投入研发,向上游更尖端、更精密的被动元器件领域进军,突破进口高端设备中的关键技术,目前公司已初步覆盖六面体外观检测机、测试包装编带机、高速测试机、高速叠层机等四款核心制程设备,超过50%价值量的MLCC核心制程设备,例如素有“皇冠上的明珠”之称的高速叠层机和高速测试机等一系列核心关键设备及高附加值设备,其中,高速叠层机目前已完成二代机研发,已发送客户现场完成能力测试;国内首台高速测试机已于2023年3月成功发布并推向市场,进一步实现高端设备的进口替代。同时,公司积极开拓高端MLCC市场,已成功向日本MLCC厂家供应设备,实现日本市场突破。

  近年来,机器视觉行业市场价值逐步被发掘,应用范围已由电子元器件和消费电子行业,扩展到新能源汽车制造、半导体、智能制造、机器人等领域。经过多年研发和产品迭代优化,公司已将检测业务拓展至机器视觉检测领域。

  基于计算机视觉的产品外观检测技术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技术之一。它通过工业相机对产品外观进行成像,并使用机器视觉和深度学习等算法对产品图像进行智能分析,从而实现对产品质量的自动化检测。与人工检测相比,具有高精度、高效率、全自动化等特点,并且可以实现产品质量数据的自动化统计和分析,为基于工业大数据的生产过程智能化监控与优化创造条件。

  作为机器视觉检测最核心的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工业AI视觉算法平台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公司开发的触控玻璃、汽车电容、工业CT等多种AOI检测设备中,视觉测试线体整机试跑通过。

  作为国际首例,公司将AI?技术导入六面体检测设备和测试包装设备,结合自主研发的高速驱动技术,应用于电阻,电容,电感类等微小型元件外观、尺寸、电性能等方面的高速检测和测试,最高传输速度可达20,000pcs/min,测试速度、测试准确度均处于行业前列。

  同时,公司成功研发带有自主核心技术的AOI检测设备,主要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盖板玻璃缺陷检测及产品外观检测,并已延展至汽车电阻电容和医疗器械领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信用跟踪评级,并由其出具了《2021年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博杰股份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博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上述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信息。报告期内,资信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均先生、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黄宝山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和审核《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报告线年度在内部控制中取得的成绩及进一步提升的方向。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9,620,724.34元。公司依据经营规划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战略性业务投资需求,以拓展公司业务及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在公司2023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分红(含回购金额)合计0.98亿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赞同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6、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除审议上述议案外,企业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工作述职。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本人有效身份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